民国初期,民间信用在坛丘地区有合会、当铺、放生米、卖青苗等,有的出于互助,有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润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,坛丘开办农村信用社,以取缔高利贷。随着经济逐步发展和金融体制的健全,相继建立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坛丘办事处、吴江农村信用社坛丘合作社、中国银行吴江支行坛丘办事处。全镇3个金融机构,形成以国家银行为主体、集体金融机构为辅的金融体系。
一、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坛丘办事处
1952年,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在坛丘设中国人民银行坛丘营业所,负责办理坛丘及南麻地区的金融业务往来。1964年2月,县农业银行在坛丘设营业所。1965年县农业银行和县人民银行合署办公,中国人民银行坛丘营业所和中国农业银行坛丘营业所随之合并。
1980年3月,县农业银行恢复后单独办公。4月,坛丘营业所划归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管辖,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坛丘营业所。1994年5月,坛丘撤乡建镇,坛丘营业所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坛丘镇办事处。
至2000年7月,营业所和办事处历任负责人:李二宝、杨云长、汪祖义、陈琪、丁爱琴。
二、吴江农村信用社坛丘信用合作社
1954年10月,吴江县内以乡为单位设立信用合作社,坛丘地区的坛丘、南塘、南心、郎中、大谢5乡,均成立信用合作社,设主任、会计、出纳各1人。1956年3月,吴江县内并区并乡,坛丘地区的所有乡合并为坛丘乡。1957年,5乡的信用社也随之合并为坛丘乡信用社,性质属独立经营、单独核算。1958年,撤乡建社后,坛丘乡信用社更名为坛丘人民公社信用部,各大队成立信用分部,办理存、放贷款业务。坛丘公社信用部辖南麻地区的信用业务,直至1962年4月南麻单独成立人民公社为止。
1962年,贯彻中共中央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八字方针,撤销大队信用分部,公社信用部恢复为信用社。1980年4月起,坛丘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坛丘营业所合署办公。1983年7月,人民公社撤销,乡建置恢复,坛丘公社信用社更名为坛丘乡信用社。坛丘信用社在现华洋桥西滩、轻纺市场设立“货运中心分社”,全乡有18个行政村设立信用服务站。10月10日,批准坛丘信用社南塘分社建立。行政村的信用服务站均设会计1人。随着农村交通逐步便利等原因,行政村信用服务站的信贷业务逐渐减少, 1992年起,行政村信用服务站分批撤销。
1994年5月,坛丘乡信用社更名为坛丘镇信用社。1996年6月起,坛丘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分开经营。至2000年7月,坛丘信用社历任主任:朱耀庭、李二宝、杨允长、汪祖义、唐玉根。
三、中国银行吴江支行坛丘办事处
1956年,中国银行吴江县支行坛丘营业所成立,办公形式与坛丘信用社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班子、两块牌子。
1995年12月28日,中国银行吴江支行坛丘办事处设立,办事处设在盛坛路北侧,华佳集团门面房内,负责人徐菊观。